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时间:2005-06-29
一、报考条件
(一)工程硕士生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农业推广硕士生报考条件
1、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2、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 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者;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农业推广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农业推广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兽医硕士生报考条件
1、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2、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 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者;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四)风景园林硕士生报考条件
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风景园林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风景园林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风景园林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两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招收培养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硕士生的单位及领域
(一)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生的单位及其工程领域名单见附1。
(二)招收培养农业推广硕士生的单位及其农业推广领域名单见附2。
(三)招收培养兽医硕士生的单位名单(领域由各高校自行确定)见附3。
(四)招收培养风景园林硕士生的单位名单见附4。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生、农业推广硕士生、兽医、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1、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第二阶段的报名工作,6月底之前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本单位第二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第二阶段的考试是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好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以此成绩向任一个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拟报考的培养单位网页,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培养单位在受理04年考生报名时,应首先登陆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输入04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04年考生的“GCT”成绩。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05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其他事项
(一)招收工程硕士生
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录取人数自行确定的高等学校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若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录取软件工程领域的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培养力量自主确定。
3、录取的考生“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5)一式两份于2006年1月10日前传递到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二)招收农业推广、兽医硕士生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录取人数自行确定的单位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20%)。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录取人数自行确定的单位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三)招收风景园林硕士生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四)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硕士生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培养单位不得将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硕士生。
(五)专业学位代码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
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如下:
序号 |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序号 |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1 | 机械工程 | 430102 | 2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430122 |
2 | 光学工程 | 430103 | 21 | 交通运输工程 | 430123 |
3 | 仪器仪表工程 | 430104 | 22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30124 |
4 | 材料工程 | 430105 | 23 | 兵器工程 | 430126 |
5 | 冶金工程 | 430106 | 24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430127 |
6 | 动力工程 | 430107 | 25 | 农业工程 | 430128 |
7 | 电气工程 | 430108 | 26 | 林业工程 | 430129 |
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0109 | 27 | 环境工程 | 430130 |
9 | 控制工程 | 430111 | 28 | 生物医学工程 | 430131 |
10 | 计算机技术 | 430112 | 29 | 食品工程 | 430132 |
11 | 软件工程 | 430113 | 30 | 航空工程 | 430133 |
12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430114 | 31 | 航天工程 | 430134 |
13 | 水利工程 | 430115 | 32 | 车辆工程 | 430135 |
14 | 测绘工程 | 430116 | 33 | 制药工程 | 430136 |
15 | 化学工程 | 430117 | 34 | 工业工程 | 430137 |
16 | 地质工程 | 430118 | 35 | 工业设计工程 | 430138 |
17 | 矿业工程 | 430119 | 36 | 生物工程 | 430139 |
18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430120 | 37 | 项目管理 | 430140 |
19 | 纺织工程 | 430121 | 38 | 物流工程 | 430141 |
2、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70100;
培养农业推广硕士的农业推广领域名称及其代码如下:
序号 | 农业推广领域名称 | 代码 | 序号 | 农业推广领域名称 | 代码 |
1 | 作物 | 470101 | 6 | 草业 | 470106 |
2 | 园艺 | 470102 | 7 | 林业 | 470107 |
3 | 农业资源利用 | 470103 | 8 | 渔业 | 470108 |
4 | 植物保护 | 470104 | 9 | 农业机械化 | 470109 |
5 | 养殖 | 470105 | 10 | 农村与区域发展 | 470110 |
3、兽医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80100。
4、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5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