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西安美术学院
时间:2024-03-21
为规范稳妥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及调剂复试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我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相关文件规定及省教育厅、省考试院专题会议要求,结合艺术类专业特点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考试工作总原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院招考专业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取现场方式,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考试工作安排
(一)确定复试考试分数线
1.一志愿复试考生分数线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各研究方向初试情况等因素,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确定(3名专项计划)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生源情况,按照计划的1:2差额比例,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既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03分。
(二)初试总分加分
符合教育部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生处邮箱xafazs@xafa.edu.cn提交审核,过期不再受理。
1.加分后达到报考研究方向复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在复试前予以公布。
2.加分后的初试总分计入录取综合分计算。
(三)严格考生资格审核
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资格,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每位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签署《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指定邮箱,否则认定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考试工作安排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1)形式:现场面试
(2)时间:2024年3月29日(周五)
(3)地点:各培养单位安排
(4)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交验材料
①考生所交基本材料
应届生: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政审表》(见附件2)。
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政审表》(见附件2)。
②考生专业材料:考生个人简介、近期作品(或发表论文)、参展/获奖证书、本人读研学习计划等内容。
③所有材料均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方向+姓名”,在3月26日18:00前发至各培养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4),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时自带纸质版专业材料。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面试
(1)形式:现场面试
(2)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
(3)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4)地点:招生处统一安排,按院系分上、下午进行,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见附件3)
3.专业创作或专业研究能力科目考试
(1)形式:现场考试
(2)时间:2024年3月31日(周日)
(3)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4)地点:具体场次安排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见附件3)
4.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2024年3月29日(周五)下午14:00开始
(2)加试科目:大学语文、专业基础,每科2小时。
(3)考试安排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见附件3)
三、调剂工作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部分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拟接收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同专业同一学科方向范围内考生的调剂。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后期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发布)。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280分=专业创作1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计划分配
录取计划分配原则:综合考量学科方向、生源质量情况及上线考生人数。
(三)拟录取条件
1.专业创作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得低于168分。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合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专项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6.在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拟录取办法
1.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依据《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分表》(后期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发布),按研究方向,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同分,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未完成的计划由学院统一调整。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研究方向,依据专项计划数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3.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280×50)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五)体检与调档手续
1.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日期前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5日内自行上网下载“调档函及政审表”(含推免生),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须在入学前送达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5日内自行上网下载“定向培养合同”,须在规定日期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院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举报申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029-88246107
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七、其他
1.审核准予复试的调剂考生请关注研招平台信息提示。
2.考生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不论何阶段发现,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适时改变复试工作安排的权利。
4.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5.本复试方案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4年3月20日